澳新冠肺炎輸入關聯確診個案 新增一例在管控中發現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表示,本澳昨(26)日新增1例於管控中發現的輸入關聯個案,為1名48歲男性內地居民,是與日前公佈的1例輸入性新冠病毒確診個案(居住在珠海,在澳門任職裝修場地清潔工作的52歲男性內地居民)乘坐同一巴士的非核心密切接觸者。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該52歲男個案於11月21日17:52至18:31乘坐MT3巴士由望德聖母灣馬路/連貫公路巴士站至海上居巴士站下車,而48歲男個案因當天同一時段與其乘坐同一巴士,被列為非核心密切接觸者,並於11月22日晚上被隔離接受醫學觀察,11月23日及24日的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25日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屬管控中發現個案;該48歲男個案目前出現頭暈、發熱等症狀,被列為輸入關聯的確診個案,已安排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進行隔離治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公佈,過去一天(11月25日00:00至23:59),新增2例輸入性無症狀感染個案,均為女性,年齡介乎38至65歲,分別為由澳大利亞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本澳的人士,列為無症狀感染者。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上述人士已被送往指定地點隔離。本澳至今已錄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797例確診個案和1,919例無症狀感染個案;此外,本澳的本土個案為零例。

 十一月廿五日零時至廿四時,珠海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六例,新增本土新冠病毒無症狀感染者九例,另有六例本土已通報無症狀感染者轉確診病例;新增境外輸入無症狀感染者二例。

 11月27日起取銷進入長者及康復院舍須出示抗原快測或核酸檢測結果證明的要求

 因應本澳的疫情發展,經諮詢衛生局的意見,社會工作局公佈由11月27日(星期日)開始,取銷所有進入長者及康復院舍的訪客、員工和其他人士須出示當天的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的要求。而院友外出返回院舍,亦不須進行快速抗原檢測。社會工作局感謝在上述措施實施期間,院友、家屬、員工及相關人士的理解和配合,同時呼籲社會服務設施繼續做好各項防疫工作,包括嚴格執行各項對訪客探訪的既有規定,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員工的健康和安全。

 衛生局表示,今日起所有進入衛生局轄下醫療機構包括仁伯爵綜合醫院、各衛生中心等的人士,毋須出示當天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但仍須出示有效的澳門健康碼、佩戴外科或以上標準口罩、接受體溫監測和掃描場所碼等防疫措施。當局會按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指引適時調整相關措施。

 11月30日零時起調整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入境人士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要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公佈,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16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規定作出第604/A/SS/2022公告,自2022年11月30日零時起,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士,在登機、登船或登車時,須出示符合以下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而未能出示的人士,不可登機、登船或登車:

 一、檢測結果及有效期為:

 (一)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一份證明,有效期為採樣日後48小時內;或

 (二)同時出示兩份結果為陽性但CT值均為>=35的核酸檢測證明,兩份檢測的採樣時間相隔至少24小時但不超過72小時,有效期為最近一次檢測採樣日後48小時內。

 二、中途需轉機、飛機轉船或轉車,所有中途站停留不超過24小時者,核酸檢測證明有效期可根據首站登機的時間計算。

 三、上述有效期以航班表原定登機時間計算。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中途需轉機、飛機轉船或轉車而中途站停留不超過24小時者,除出示符合公告規定的核酸檢測結果證明,尚須出示各程的登機證,以證明符合中途站停留不超過24小時;此外,新規定不再要求各段行程須為聯程航班,但若在中途站停留超過24小時,核酸檢測證明有效期須以該站登機、登船或登車時間計算。

 應變協調中心指出,參考了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日前公佈的20條優化防控措施,接受陽性但CT值為>=35的核酸檢測證明,其主要是考慮到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逗留人士新冠病毒感染率高,有些已康復的人士會反覆出現復陽現象,但並無傳染性;另一方面,一次核酸檢測結果陽性但CT值>=35,不一定表示沒有傳染性,需要根據CT值的動態變化來判定,因為在感染的早期CT值會>=35而具有傳染性,CT隨後會下降至<35;在感染恢復期,CT值會再次上升至>=35,在此時,一般不再具有傳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