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四三/二0二二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行政法規是重新訂定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的組成及職權,當中包括委員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主席,取銷副主席、秘書長及副秘書長。成員總數由原來不少於二十五名減為最多十五名,當中十二名為社會人士、專家及學者,任期兩年,可續期。
第四四/二0二二號行政法規《減輕因二0二二年疫情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造成負面影響的生活補貼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受惠對象是生活補貼的受益人為收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下稱「電消計劃」)的澳門居民,每名居民將獲發澳門元八千元的生活補貼款項,每日使用上限為澳門元三百元;發放方式是生活補貼款項將自動注入受惠居民於電消計劃所指定的同一移動支付工具或電子載體(即「消費卡」),居民無需再作登記。當電消計劃的消費補貼及消費扣減額度均全數被使用,又或計劃的使用期間已屆滿,生活補貼將自動轉入帳戶;消費卡方面,當卡內儲值餘額等於或少於澳門元十元時,即可透過增值設備以獲取生活補貼款項。此外,該期公報亦刊登了第一八五/二0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生活補貼的使用期間由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第六六/二0二二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醫學專科學院規章》,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根據該規章,醫學專科學院為衛生局的從屬機構,並享有學術及教學自主。醫學專科學院負責醫學專業培訓、專科醫生的資格認可,以及組織、統籌和監督醫學專科培訓。◇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