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另結新歡申請家人來澳時被揭發 澳漢與內地女假結婚送法辦
【專訪】治安警偵破一宗「假結婚」案件,拘捕一對「假夫妻」。本澳男疑人在十七年前與一名內地女子「假結婚」,成功替她及其女兒取得澳門身份證後便離婚。該男子因再與內地新歡結婚,申請家人來澳團聚時被揭發舊事。
涉案的本澳男子姓駱,現年四十九歲,裝修工人;他與「假結婚」的原內地女子姓蔣,五十二歲,蔣現已取得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二人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出,駱某早在二零零五年,因經濟困難收取蔣三萬澳門元的報酬,並於零六年在內地結婚,蔣其後取得澳門身份證。至二零一一年,她與另一男子誕下女嬰,駱某假冒生父,再成功替女嬰取得澳門身份證。
駱某與蔣後於二零一二年離婚,兩人在澳門各自生活。直至二零一八年,駱某與另一內地新歡結婚,其後申請來澳「家人團聚」。身份證明局早前審查,發現駱某之前與蔣的「婚姻」有可疑,轉交治安警跟進。
本月五日,治安警傳召駱某及蔣到警局問話;駱某向警方承認犯案,蔣婦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