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同僚有積怨 以冒牌貨調換正牌手袋 一女警涉「調包」送法辦

 【專訪】司警拘捕一名涉加重盜竊的現役女治安警員,她與女同僚有積怨,網購一個同款冒牌手袋,於上班時在更衣室將對方的正牌手袋「調包」,其女同僚下班發現報案。揭發事件。

 涉案的女治安警員姓李,二十六歲,本澳居民,二零一七年入職。她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案中事主今年七月十三日早上到警局換制服上班,將其一個價值近二萬一千澳門元的手袋放入更衣室櫃物櫃後鎖櫃。同日晚上約十時下班,打開儲物櫃發現手袋雖同款但不是她的,手袋內財物卻屬於她所有,懷疑有人偷龍轉鳳,於是報案。

 司警接獲治安警轉介,經調查前(八)日早上十時傳召李女問話,她承認因工作關係與事主積怨,一個月前網購一個同款冒牌手袋,趁女事主上班時「試撞」相關U型鎖密碼,開鎖後對掉其真貨手袋,再把事主的財物放入冒牌袋離開。她供稱贓物已棄掉在住所附近。

 治安警表示,就當局一名人員涉嫌作出盜竊行為,經司法警察局調查後,已被宣告成為嫌犯及移交檢察院偵辦。就有關事件,當局已開展紀律程序跟進,並對該名人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治安警表示,當局高度關注事件,並積極配合司法警察局的調查工作。重申警務人員必須知法守法,嚴以律己,對於所有違法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相關法律及紀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