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陸啟康獲委任為 香港選管會主席
【中新社香港八月三十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三十一日公佈,行政長官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為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任期三年,由二0二二年九月一日起至二0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陸啟康出任司法人員約二十七年,曾于不同法院及審裁處任職,經驗豐富。他負責設立高等法院知識產權案件表,現時是負責該案件表的法官。
發言人指出,陸啟康亦曾服務于不同委員會,包括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及醫院管理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我們有信心選管會在陸法官的領導下,定能妥善履行其職責。」
香港選管會是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五四一章)成立的法定機構,職能包括就選區分界提出建議,舉行和監督公共選舉,以及就選民登記工作制訂規例、指引和有關安排。選管會的主要宗旨是確保公共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