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通過 法案公佈九十日後生效 禁止製銷及攜帶電子煙出入境

 【專訪】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政府認為需要就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的事宜作出新的調整,以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該等產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該法案自公佈後滿九十日起生效。

 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昨日獲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法案建議禁止製造、分銷、銷售和進出口電子煙,亦包括禁止攜帶電子煙出入境,違者將被科處四千元罰款。議員梁孫旭和林宇滔表示支持修法,但關注當局如何監管和打擊網購郵遞和吸食電子煙,以及會否提高煙草稅等。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指出,增加煙草消費稅的議題一直在與有關部門溝通,但因現時經濟不景,有關部門擔心增加煙草稅會加大社會消費壓力。而關於全面禁煙則需循序漸進地進行,如全面禁煙反會增加青少年改吸傳統煙草的機率。她認為禁售和進出口電子煙後,可大大減少電子煙在市面流通,令部份吸食者戒煙。

 審議期間,有議員關注禁止電子煙進口的方式,歐陽瑜强調,在禁止電子煙入境方面,政府聯同幾個部門共同執法,在有關法律生效後,實施任何行為將電子煙攜帶入境均屬違法,包括郵遞、電商、走私等。有議員關注電子煙轉口問題,歐陽瑜回應時指,若行李不入境澳門就不算犯法(如轉機等)。

 有議員認為要加強禁煙宣傳工作,歐陽瑜認同要加强宣傳工作,希望大眾能為自己和身邊人健康,盡量戒煙和減少吸煙,由於吸煙不是毒品,無法完全禁止,因此需找到平衝點和共識,政府會維持每隔三年重新檢討《吸煙法》,找出需修改的條文和新限制。

 會上有多名議員發表表決聲明。其中,議員林宇滔建議政府按照煙草框架公約和世衛的建議,將煙稅由現行百分之六十調升至百分之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