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列明若博企因法令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 視為屬僱主不合理解僱

 【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繼續審議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法案已完成細則性審議,下階段立法會與政府雙方法律顧問將召開技術會議,清晰法案行文。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表示,法案已完成細則性審議,當中,在勞動關係條文中,法案列明若承批公司、博彩中介或管理公司等有關實體,因法庭命令解散、被科處附加刑或因附加處罰而終止勞動合同,則視為屬僱主不合理解僱。有委員建議加入法案中有關保全措施內所指情況,即由經濟財政司司長命令防範性停業的情況下,有關實體亦因此終止勞動關係,視為僱主不合理解僱,他引述政府回應稱會加入有關情況。

 有關法案需待政府在公開競投時,與承批公司簽訂合同生效日起才生效,陳澤武表示,由於簽訂合同時間不同,生效日期具不確定性,他引述政府稱,正分析考慮能否統一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