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就《核准〈稅務法典〉》法案 完成首輪審議工作

 【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會上完成《核准〈稅務法典〉》法案首輪審議工作,財政局長容光亮等列席。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法案提出在稅務執行程序中,若被執行人無可查封的財產,當局會宣告徵收未果。若相關人士為澳門居民,政府會依法查封其現金分享清還特區庫房,當局每年收到二千至三千宗相關個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法案提出若被執行人無可查封的財產,當局會宣告徵收未果,但若有關被執行人是澳門居民,不應存在徵收未果,據了解,在法院民事上的執行程序,原告、請求人針對被執行人為澳門居民,向財政局請求查封相關人士的現金分享每年約二千至三千宗個案。

 黃顯輝又稱,法案亮點是新制度依職權複核,即不論任何程序,只要當時人提出或當局發現有錯誤、不規則,當局會依職權馬上糾正,甚至會撤銷有關稅務程序或稅務執行程序。

 另外,有委員認為序言應強調稅務程序、稅務執行程序的電子化相關規定,亦有關注日後會否重新公佈十七部單行稅法。政府代表稱重視委員會關於電子化的意見,會配合電子政務法及其他法律規定,對法案引入相關條文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