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者的防疫措施 今日起新增及取銷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6月12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蘇木,赤峰市林西縣城南街道學府社區、城北街道佳順社區或金海社區;
上海市靜安區共和新路街道共和新路1302號、虹口區歐陽路街道大連西路165弄、虹口區四川北路街道山陰路55號所在小區、楊浦區五角場街道邯鄲路585號、奉賢區南橋鎮新建中路394號小區。
自2022年6月12日凌晨1時起,取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上海市奉賢區。
又訊:由2022年06月11日08H00至16H00,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查詢熱線共接獲152宗查詢。
其中,沒有電話查詢並不涉及疫情。關於疫情的152宗查詢或意見,已即時轉線至以下部門代表跟進或記錄,情況如下:
衛生局151宗(涉及:關於疫苗查詢5宗;關於病徵報告1宗;關於出入境檢疫措施68宗;關於醫學觀察酒店13宗;關於核酸、抗原檢測28宗;關於健康碼24宗;關於行程紀錄-場所碼1宗;關於申請解除紅、黃碼8宗;關於其他防疫措施1宗;關於醫療服務1宗;關於其他1宗。);
治安警察局1宗(涉及:關於內地居民出入境問題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