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法案建議若承批公司違規被勒令停業 員工被解僱視為不合理解僱

 【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昨日舉行會議,會上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博彩法法案。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昨日在小組會議後表示,昨日會議接獲政府通知解釋,指新舊文本均建議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本澳賭枱總量上限,但不包括各承批公司獲批的賭枱數量上限,委員會日前會議有所誤解。

 他又稱,各承批公司獲批賭枱數量增減由經財司批示批准,會以本澳經濟狀況、承批公司經營、整體投資或賭枱使用狀況等為考慮依據;新文中並建議,若承批公司違規被勒令停業,員工被解僱均視為不合理解僱,需支付遣散費。陳澤武稱,新文本仍有不少行文需要修改,預料政府將再次提交新文本,爭取六月十日可簽署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