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續細則性審議「博彩制度」法案 關注可否「合法接受存款」

 【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繼續細則性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

 法案中建議,任何人或實體均須與特區政府合作及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並應博監局及財政局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資訊、資料或證據,即使有關文件、資訊及資料受保密義務限制亦然。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委員會將要求政府解釋條文的立法原意,為何訂定如此大權力的條文,且沒有排除的情況。

 陳澤武又稱,法案建議博彩中介人、管理公司或合作人不能接受存款,否則違法,但法案沒有提及承批人,委員會關注是否意味可合法接受存款,亦需要政府解釋。

 另外,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亦舉行會議繼續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法案建議稅務行政當局發出的證明有效期為六個月,但有委員認為,當局發出的大部份證明書的有效期均為三個月,包括涉及公證行為的物業登記、商業登記或財政局證明書等。若修法為六個月有效期,須注意與其他法律的銜接性,建議根據其他法律規定有效期。政府就有關問題未有實質回應。

 黃顯輝稱,有議員關注涉及稅務程序的卷宗會否保存,政府代表回應稱,原則上重要文件會永久存檔,其餘的例如專業人士每年度開支證明或客戶收據等,大部份保存五年後,可依法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