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曾到內地涉疫區域者的防疫措施 今日起新增及取銷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4月19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的錦繡華城濱園3棟、學府星城小區7棟、印象城小區3棟、學府名居小區7棟、文匯家園小區1棟、電纜名苑小區1號樓、哈西華府小區8棟、旗凱麗園小區18號樓。

 自2022年4月19日凌晨1時起,取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的措施: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葛漁城鎮、東沽港鎮的淘河村、桃園村,霸州市的勝芳鎮歐韻城小區、楊芬港鎮褚西村;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哈達村;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的環城街道朱莊小區25號樓、環城路壩子街60號弘輝大廈,雲龍區翠屏山街道玉蘭苑C1號樓,賈汪區的汴塘鎮孟省村、朱古村,泉山區的永安街道煤建路169小區7號樓、餘二菜館(礦南小區24號樓西側平房);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G35濟廣高速鷹瑞段南城服務區;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安海鎮安平社區;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的水東街道西湖西路28號底商01至03號商舖、坡心鎮新河村委會羊甘昌村二組51號,高新區七逕鎮山嵐村委會上山嵐村2號。

 自2022年4月19日凌晨1時起,取銷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措施: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術開發區。

 自2022年4月19日凌晨1時起,取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其他區域;江蘇省宿遷市;江西省撫州市其他區域;遼寧省大連市;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茂名市電白區其他區域。

 又訊:由2022年04月18日08H00至16H00,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查詢熱線共接獲112宗查詢。

 其中,沒有電話查詢並不涉及疫情。關於疫情的112宗查詢或意見,已即時轉線至以下部門代表跟進或記錄,情況如下:

 衛生局111宗(涉及:關於疫苗查詢4宗;關於出入境檢疫措施71宗;關於醫學觀察-隔離酒店2宗;關於核酸、抗原檢測14宗;關於健康碼15宗;;關於行程紀錄-場所碼1宗;關於申請解除紅、黃碼3宗;關於其他1宗。);

 治安警察局1宗(涉及:關於內地居民出入境問題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