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空頭支票還借款 一商人遭送法辦

 【專訪】司警拘捕一名涉簽發空頭支票的本澳商人。疑人涉嫌向友人借款三百多萬元後,簽發一張空頭支票還款,在得悉對方已報案後,隨即還其中二百多萬元,尾數的一百一十萬元再簽空頭支票隱瞞,要求友人不追究撤銷控告。司警接報調查後將之拘捕。

 涉案的本澳商人,姓何,五十歲;他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事主,四十多歲,同為本澳居民,他與何某為朋友關係。

 案情指,事主早在二零一七年在賭廳工作時認識何某,兩人成為朋友。二零二零年,何某要求事主借三百多萬港元周轉,事主見對方是好友,立即答允。其後何某開出一張空頭支票「還款」,事主到銀行兌現被「彈票」後曾報警求助。

 何某得悉後立即道歉及償還其中的二百多萬元。去年八月再簽發另一張一百一十萬元的支票,要求事主不追究,撤銷對其控告。去年十一月,事主再次發現被「彈票」,何所簽出的又是空頭支票,決定報警追究。

 司警經調查,本月一日在雅廉訪大馬路一單位將何某拘捕,有人承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