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審涉貪案 控辯結案陳詞 五被告只有張祖榮出席
【特訊】初級法院重審前貿促局主席張祖榮涉貪案,昨日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而涉及重審的五名被告只得張祖榮一人出席。
代表控方的檢察官表示,案中犯罪集團的首腦吳國壽與張祖榮早於二00六年認識,雖然在已證事實中張祖榮向吳國壽透露重大投資移民一千三百萬元的標準並沒有違反保密罪,但仍屬內部不公開資訊,有關特別照顧及協助明顯對其他申請人造成不公平,無疑違背公務員職務,控方認為是吳國壽從各方面提供的利益引致。檢察官又提到,對於辯方提及案發時張祖榮曾以加按方式向銀行借貸四百萬元,是高息存款和購買名牌手錶資金來源的論點不成立,相關款項據銀行回覆已全數兌換人民幣並用於購買內地房地產,案中相關的八十萬元資金仍屬來源不明,控方相信是吳國壽以現金方式贈予張祖榮。
張祖榮代表律師稱,張被指收受吳國壽不法利益的方式無邏輯可言,控方舉證不充份,單憑少量證人的片面之詞、幾封利市便下判斷。又提出,張祖榮年收入過百萬、與妻子持有多個物業,有能力買兩隻合共約廿萬元的名錶不足為奇,買錶時分兩次付款的方式,亦證明沒有從吳處取得現金賄款。請法庭裁定張無罪,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