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設「櫃桶」高息吸款2.8億元 最少十八人被騙二千七百萬元 兩本澳男子被捕

 【專訪】司警偵破一宗巨額詐騙及犯罪集團案件,拘捕兩名集團成員;相關詐騙集團,涉與賭廳簽協議後設「櫃桶」及高息存款騙局,兩年間藉此不停吸客,惟早前有賭廳關閉後其亦隨之走數,最少十八人被騙二千七百多萬港元。司警接報調查拘捕兩名本澳男子,起出二百多個客戶資料等證物,涉存款額高達二億八千六百萬港元,正追查主腦的下落以及具體事主數目。

 涉案的兩名集團男成員,均為本澳居民,分別姓陳,三十八歲,商人,擔任集團「行政總監」;姓林,三十歲,文員,擔任集團「副總裁」;二人會被控相關罪名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的十八名事主,包括七名澳門人、十名內地人及一名香港人。

 案情指,司警去年九月二十九日,接獲其中一名事主報案,指存款到路氹一賭廳後無法收回存款,其餘十七名事主亦先後報案,每人存款三千八百元至一千二百五十萬元不等港元。司警調查發現,事主所指的「賭廳」並無合法中介人牌照,實際是由犯罪集團的主腦,與路氹一賭廳簽訂協議設「櫃桶」用作協助搵客;相關「櫃桶」由二零一九年十月開始運作,客人存款後可收息或簽碼到協議的賭廳耍樂。

 陳某負責替主腦處理行政工作,以及在「櫃桶」設廣告牌;林某則是負責搵客。警方並查悉,涉案集團吸收存款後,會將客人的存款用作日常開支及支付集團成員的佣金。林某曾遊說其中兩名事主,各存款五百萬元,月息百分之一,惟收取三個月利息便無法取回存款。有關「櫃桶」至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凌晨突然關閉走數,事主紛紛報案。

 司警發現,集團主腦在「櫃桶」關閉前已離澳,經進一步分析鎖定目標,前(二十九)日傍晚先後在高士德住所,以及路環一餐廳拘捕陳、林兩人,在路氹兩個娛樂場的「櫃桶」及位於皇朝區辦公室,起出一批證物,包括五十九萬港元籌碼、一萬三千元現金,一批文件及電腦器材等,於電腦內發現有二百多名客人資料,涉存款額高達二億八千六百萬港元。被捕兩人拒絕合作,正追查主腦的下落以及具體事主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