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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官宋太平涉嫌受賄被公訴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電】(記者張素)退休四年後,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太平站上了被告席。他被指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十五日通報,宋太平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稱,被告人宋太平利用擔任河北省人事廳廳長、保定市委書記、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宋太平生於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九七五年三月參加工作,一九七九年七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他曾長期在河北省工作,曾任張家口市委書記、保定市委書記等職。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宋太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官方通報,宋太平「組織原則缺失,賣官鬻爵,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並且「收受名貴字畫等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