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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 今起新增或取銷醫觀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宣佈,因應內蒙古自治區、江蘇省、四川省及廣東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2月21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黑河鎮祥和苑社區、興隆巷街道四里營東社區、石東路街道蓯蓉社區,土默特左旗白廟子鎮瓦房院新村、堿房村,和林格爾縣經濟開發區第一農場,回民區環河街街道縣府街社區、攸攸板鎮攸攸板村;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八坼街道郵電街23號2幢,姑蘇區吳門橋街道長欣苑南區4幢,相城區北橋街道盛北花園45幢、漕韻家園28幢,張家港市鳳凰鎮雙龍花園62幢、楊舍鎮民豐苑西區21幢、29幢、慶豐樓酒店,相城區都會雅苑;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況場街道五香苑小區;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阪田街道馬安堂社區僑聯東10巷1號順興樓、中興路高時石材B區A鋼構廠房。

 自2022年2月21日凌晨1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廣東深圳市龍崗區阪田街道其他區域。

 自2022年2月21日凌晨1時起,取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廣東深圳市龍崗區其他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