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各類年度准照 應於本月內續期
【特訊】市政署已於本年一月份開始向獲發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開展續期工作,根據第一零九/二00五號行政長官批示,准照持有人應於二月份內完成辦理續期手續。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申請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為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市政署呼籲各准照持有人應於結束期限前盡早辦理。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或氹仔哥英布拉街二二五號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H區的市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零售(新鮮肉類/冰鮮肉類/急凍肉類)場所准照
零售蔬菜場所准照
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競賽動物准照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
小販准照
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長期佔用公地准照
露天茶座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周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此外,各類准照持有人亦可選擇到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及分站辦理。
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市政署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一五一五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二八四二一二一二,又或透過市政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七六七六查詢。同時,市民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