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漁船與舢舨在海事禁區落網捕魚 海事局沒收漁網漁標

 【特訊】本月二十七日,海事及水務局人員在常規巡查時發現,有漁船和數艘舢舨正於機場跑道以東海事禁區及錨地一帶落網捕魚,海事局人員即時阻止有關行為,並清理了漁網和漁標。

 海事局人員在進行海域的常規巡查時發現,有漁船正在澳門國際機場跑道以東的海事禁區、外錨地和九澳錨地一帶落網捕魚,附近也有數艘舢舨正進行捕魚作業,海事局人員即時阻止有關行為,並要求有關船隻收回漁網。其後海事局人員在附近海域清理及沒收了二十支阻礙通航的漁網和漁標。

 由於漁網和漁具容易纏繞船隻的推進器,甚至會使船隻失控並造成意外,海事局提醒根據澳門的海事法規,禁止在航道、禁區、錨地及其周邊水域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一萬五千元的罰款。如果因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呼籲船隻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進行影響航行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