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境外投資者 可在橫琴申請QFLP試點企業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昨日(一月十三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合作區執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就近期出台將陸續實施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援企業赴澳門發行公司債券專項扶持辦法(暫行)》(以下簡稱《扶持辦法》)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試點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兩項金融專項政策作權威解讀並回答記者提問。合作區金融發展局相關負責人出席了新聞發佈會。

 據介紹,《試點辦法》將於一月二十九日正式實施。《扶持辦法》將於三月一日正式實施,有效期一年。合作區金融發展局代理局長池騰輝指出,此次印發的兩項政策,是合作區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精神的具體措施,將為琴澳現代金融業發展提供新機制與新動能,為合作區實體經濟發展及科技研發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澳門中央證券託管系統(MCSD)正式啟動,債券市場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合作區推出《扶持辦法》,對赴澳成功發行公司債券的合作區企業給予最高五百五十萬元的資金扶持,並對合作區提供專業服務的仲介機構給予每家每次十萬元資金扶持,展現了合作區全力支持澳門債券市場發展的決心。

 當前澳門債券市場正處於加速發展階段,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配套設施也在不斷修訂與完善。金融發展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扶持辦法》設定一年有效期是為了配合澳門債券市場相關政策法規的修訂,便於日後作出相應的調整。總體看,合作區的資金扶持力度是目前國內已公開政策中力度較大的,因為澳門債券市場起步較晚,短期內要幫助澳門挖掘更多的發債企業,就必須大幅提高資金扶持力度,吸引企業優先選擇在澳門發債。」

 隨著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城市不斷增多和規模的不斷擴大,QFLP試點已經成為中國對外開放、跨境直接投資和資產配置的重要管道和風向標。《試點辦法》以創新跨境金融管理的新方式,鼓勵境外投資者在合作區設立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引導外資服務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

 金融發展局相關負責人提到,「澳門具有資金充裕及資金自由進出的優勢,且《試點辦法》建立了服務澳門企業的綠色通道機制,澳門投資者可通過QFLP管道進入內地投向優秀企業,參與分享內地經濟發展的紅利。」另外,雖然《試點辦法》具有「低門檻、無限制」的亮點特色,但並不意味著「來者不拒」。在《試點辦法》具體實施過程中,合作區將結合出資人實力、高管人員專業性、展業合理性、誠信資訊、財務狀況等因素綜合考慮,審慎給予試點資格,做到扶優汰劣。

 金融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期待更多的境內外優質資產管理機構及境外投資者,尤其是澳門投資者,可以在合作區政策推動下,積極到合作區開展投資業務。

 【中新社珠海一月十三日電】(記者鄧媛雯)十三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對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正式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試點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試點辦法》」)進行了整體解讀。

 據了解,《試點辦法》即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政策,是指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序後,將境外資本兌換為人民幣資金,投資于境內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市場。

 《試點辦法》將於今年一月二十九日正式實施,包括總則、試點條件、試點運作、試點申請、試點管理、附則等,共六章三十二條內容。

 「《試點辦法》具有『低門檻、無限制、投向廣、模式多』的亮點特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資本市場處負責人崔寧介紹,《試點辦法》在准入門檻方面,對境外股東或合夥人的管理資產規模、自有資產規模、持有金融牌照方面不作強制要求;在註冊出資方面,不限制境外投資者的註冊資本、首次出資比例及出資期限;在投資業務方面,包括了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轉債、市場化和法治化債轉股、股權類基金份額,作為上市公司原始股東參與配股等多方面業務。

 「此外,試點企業還可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FOF)。」崔寧表示,目前,已有不少的境外投資者對參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QFLP試點表達了強烈的意向。如申請試點的境外投資者符合《試點辦法》基礎要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發展局則將組織聯席會議進行聯合會商,綜合考慮出資人、管理團隊、關聯方的產業背景、資金實力、投資經驗、投資領域等因素,審慎給予試點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