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問家校合作的成效

 【特訊】立法議員李振宇表示;青少年成長的得失,對社會未來面貌影響深遠。在澳門不斷開放和發展的過程中,部份青少年難免在各種因素影響下迷失自我,並可能走上歧途。家長、學校、政府以及社會都不能疏忽青少年品德教育和公民教育。

 二00二年度施政報告指優質教育的成功推行需要家庭與學校兩方面互相配合,家校合作有助於為學生構建良好的成長環境,因此,提出強化家校合作機制。為推行家校合作的理念,政府鼓勵成立「家長會」,以加強家長、學校、教師之間的相互了解。第一五/二0二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更規定校董會須包括相關學校的家長,引入家長作為學校決策者,加強了家校聯繫。

 自政府提出家校合作理念以來,已經二十年。有關機制的運行成效如何、是否達至理念目標、未來如何發展等都需作出檢討總結。因此,他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家長會是學校和家長之間溝通的橋樑,因此,在推動家校合作過程中,家長會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請問,現時本澳家長會成立情況如何?家長會在推動家校合作方面的具體成效如何?政府是否進行過評估和檢討?

 第二,對於家校合作未來發展方向,政府有無構思和規劃?

 第三、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教育,特別是家長對未成年人進行的教育,旨在讓家庭成為其啟蒙以至終身學習的實體,促進其個人的全面發展。第九/二00六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指,政府通過部門間和政府與私人實體間的合作,促進家庭教育的發展。請問,政府近年在推動家庭教育方面作出了哪些工作?未來如何強化家庭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