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個證券糾紛示範判決 有關機制迎來「升級版」

 【中新社上海一月十一日電】(記者李姝徵)中國首個關於證券糾紛示範判決機制的規定迎來「升級版」。十一日,上海金融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證券糾紛示範判決機制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2.0版,對二零一九年一月出台的中國首個關於證券糾紛示範判決機制的規定進行全面升級。

 證券糾紛示範判決機制是指在處理群體性證券糾紛中,選定示範案件先行審理、先行判決,通過發揮示範案件引領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方面表示,三年來,上海金融法院共妥善化解證券糾紛一萬零七百二十三件,平行案件平均審理時長縮短至十七點七一天,中小投資者獲賠金額達六點七三億元人民幣,審判質效顯著提升,訴訟成本大幅降低,取得了良好的改革示範效果。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長林曉鎳表示,隨著證券法、民事訴訟法修改及一系列新的司法解釋出台,為更好地適應中小投資者保護的新形勢、新需求,讓證券糾紛示範判決機制發揮更大活力、更大效能,上海金融法院在提煉總結《規定》實施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改革成果基礎上,有針對性地解決《規定》1.0版中章節體系需進一步優化、平行案件審理程序需進一步簡化、專業支持機制需進一步強化等實際問題,對《規定》進行了全面修訂。

 修訂後的《規定》共十章八十一條,新增平行案件的審理、訴訟保全與案件執行、機制保障三個章節,增加三十三條,修改二十八條。

 院方表示,《規定》將在強化調節優先原則、簡化平行案件審理、深化在線訴訟改革、規範專業支持機制和創新執行規則方面進一步進行創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