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市法」已於今年一月一日生效市政署稱巡查初期以勸喻為主 下周起陸續與九個街市攤販簽約

 【專訪】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昨日表示,下周起將會陸續安排九個公共街市的攤販簽約,首階段會先安排准照持有人簽訂新合同,攤販尚未簽訂新合同期間仍會按原法例處理。

 新街市法已經於今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市政署衛生監督廳廳長田紀洋及市販互助會會長柯清煌等出席電台時事節目,介紹新法實施情況。吳秀虹表示,下周起將會陸續安排九個公共街市的攤販簽約,首階段會先安排准照持有人簽訂新合同,其次是街市熟食中心和街市小販大樓攤販、攤檔承租人等。在攤販尚未簽訂新合同期間仍會按原法例處理,直至簽訂新合同。她強調,新法有過度期,初期會以勸喻為主,該署會安排稽查每日巡查,以記錄攤販有否持續經營和是否親自經營等。

 吳秀虹又表示,將來空置攤位將以公開競投形式分配,非以價格作考量標準,是以經營經驗、提供的支付方式、貨品種類等考量,希望可提升街市服務。她又解釋街市攤位月租增加原因,稱現時該署規定的攤位租金以通脹及街市人流考量,全澳有七成半攤位租金在二千元以下,對比鄰近地區屬正常價格。

 柯清煌則表示現時由於有政府豁免租金,街市及熟食中心物價才能維持較低水平,多數攤販亦接納是次加價幅度,但對於蔬菜攤販等利潤較少的攤販則較為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