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九/二0二一號法律,修改八月十二日第一六/九六/M號法律《車輛使用牌照稅》,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是次修改的主要內容為刪除關於領取及張貼行車稅圈的規定。

 第二0/二0二一號法律,修改第三/一九九九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是次修改的主要內容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印刷方式改為以電子方式出版,並公佈於印務局網站。此外,如印務局資訊系統出現特殊情況,以致無法以電子方式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則須以印刷方式出版。同時,該法律廢止公共實體及特許企業必須訂購及傳閱紙本《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規定。(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