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憶證人」李燦烽

 有「失憶證人」之稱的前工務局局長李燦烽,證實已被廉署拘捕,同時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李燦烽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就李燦烽被捕,昨日坊間意論紛紛,難免又重提「失憶證人」。

 當年歐文龍貪污案,李燦烽當時任工務局副局長,被召出庭作證人。在庭上,法官向李燦烽提問不少問題,李燦烽大多數的回應是「唔記得咗」、「不清楚」、「不知道」等,因此,當時李燦烽被形容為「失憶證人」。

 李燦烽在回歸前已進入政府工作,回歸後任工務局副局長一職,歐文龍案件後,李烽烽遞辭職信,當時曾有消息稱,李燦烽返內地做扶貧工作,直到六年之後,即二0一五年突然回澳,更獲委任工務運輸局局長。

 之後幾年時間,坊間又盛傳指李燦烽與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有不咬弦情況。

 自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後,在公開場合或政府活動上,基本不見李燦烽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