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八道集團操縱證券市場 被罰3億元8人獲刑

 【中新社上海十月二十七日電】(記者 李姝徵)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二十七日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八道集團)、被告人林慶豐等八人操縱證券市場案。

 上海一中院對北八道集團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罰金三億元(人民幣,下同);對林慶豐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萬元;對林玉婷、李俊苗等七名被告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並處一百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罰金。

 法院方面表述,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慶豐系北八道集團實際控制人。二0一六年下半年起,林慶豐為在證券市場取得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對外聯絡被告人張丁海等配資中介人員,以一比三至一比十的配資比例,獲取巨額資金及大量證券賬戶。其中,張丁海向北八道集團違規提供資金十點九八億餘元,他人證券賬戶一百一十九個。林慶豐集中上述配資資金和他人證券賬戶,連同北八道集團部份自有資金及實控證券賬戶,安排北八道集團及集團下屬廈門六湖遊艇俱樂部有限公司員工被告人蔡咏東、黃輝匡等為骨乾的交易團隊,在廈門、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電腦及未實名登記的無線網卡等設備,連續買賣股票或在自己實際控制賬戶之間買賣股票,影響股票交易價格與交易量。

 二0一七年二月十四日至三月三十日,北八道集團使用三百三十三個證券賬戶,持有「江陰銀行」的流通股份數量達到該證券的同期實際流通股份總量百分之三十以上,連續三十三個交易日對「江陰銀行」的累計成交量達到同期該證券總成交量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至同年五月九日,北八道集團控制的賬戶組非法獲利三點零一億餘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單位北八道集團及被告人林慶豐等七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夥同配資中介人員張丁海,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操縱證券市場,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與交易量,其行為均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

 綜合全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早在二0一八年三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曾召開發佈會,披露了三起典型違法違規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即是北八道集團,脫實向虛通過配資手段操縱張家港行、江陰銀行等操縱次新股案。

 彼時證監會表示,擬對北八道集團作出沒一罰五的頂格處罰,罰沒款總計約五十五億元。罰沒款數額巨大,成為證監會歷史上處罰額度最大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