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國慶期間惡意毀壞、焚燒國旗 男子涉侮辱國旗被捕

 【中新社香港十月十五日電】(記者韓星童)香港一名四十九歲的男子涉嫌在十月一日及二日惡意毀壞、焚燒國旗,十五日被香港警方以涉嫌干犯「侮辱國旗」「縱火」及「刑事毀壞」罪拘捕。

 香港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劉浩德向傳媒簡報案情時表示,警方在十月一日接報,有二十面由社區團體為慶祝國慶而豎立在黃大仙的國旗被人惡意扔在地上,部份國旗有被焚燒的跡象。十月二日,由同一個社區團體豎立在慈雲山的十一面國旗亦被人扔在地上。

 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翻查及分析大量監控錄像,並參考市民提供的資料,警方認為犯案人為兩名男子。十五日早晨,警方在黃大仙以「侮辱國旗」「縱火」「刑事毀壞」罪拘捕其中一名四十九歲男子,他報稱無業。

 劉浩德表示,目前該名男子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也在積極追緝另一名涉案男子歸案,稍後會就案件尋求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的法律意見。

 劉浩德提到,香港法院過去曾就同類案件作出裁決時指出,國旗是國家和國家主權的象徵,代表國家的尊嚴、統一和領土完整。他提醒,「侮辱國旗」「縱火」「刑事毀壞」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