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可不可以在大橋上通行?

 人究竟可不可以在「大橋」上通行呢?今個星期本欄話你知。

 現時,三條連接澳門與氹仔的嘉樂庇大橋(俗稱「舊大橋」)、友誼大橋,以及西灣大橋,分別受《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及《西灣大橋規章》所規範。

 根據上述兩個規章的規定,嘉樂庇大橋是允許行人通行,但友誼大橋和西灣大橋則禁止行人通行。如行人在友誼大橋及引橋上通行,會被科處澳門元五百元至二千五百元的罰款;如行人在西灣大橋上通行,則會被科處澳門元九百元的罰款。

 此外,雖然嘉樂庇大橋允許行人通行,但須謹記遵守以下規定,以確保自身及其他駕駛者的安全:

 一、行人只可在橋上的行人道上通行。

 二、行人通行的方向須與車輛行駛的方向相反(即行人無論是由澳門往氹仔,又或由氹仔往澳門,都須依面向大橋的右側行人道通行)。

 三、行人通行時禁止攜帶體積超過行人道寬度的物品。違反以上規定者,行人也可被科處澳門元五百元至二千五百元的罰款。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第二條及《西灣大橋規章》第三條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