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屬性不變 政府保留持有設施擁有權 離島醫院或採公私合營模式

 【專訪】衛生局建議未來離島醫療綜合體採取公私合營模式,政府保留持有設施擁有權,合作夥伴除提供公共病人醫療服務外,需提供教學、培訓及研究。

 衛生局昨日舉行優化離島醫院醫療服務模式研究記者會。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優化離島醫院醫療服務模式」研究建議,未來離島醫療綜合體採取公私合營模式,並與合作方簽訂五至十年協議合約,其中特區政府保留持有設施擁有權,合作夥伴除提供公共病人醫療服務外,需提供教學、培訓及研究,特區政府將根據每年醫療服務量,釐定公共病人服務費用,向合作夥伴支付。

 他強調,離島醫院的公立醫院屬性不變,現正與不同機構商討合作營運模式,例如把整個管理權交至第三方全權負責,當中涉及商業合作、管理服務費、盈利分成等;當局亦正探索另一個可能對澳門發展更有利的模式,即邀請優秀的醫療團隊、骨幹管理人員來澳一同營運。

 據介紹,衛生局去年八月委託香港大學醫學院就新離島醫院服務模式進行研究,香港大學研究四種可行營運、管理和服務模式建議,認為公私合營的模式優點最多,相關模式是建議離島醫療綜合體未來定位屬公立醫院,由合作方營運、管理和提供服務,類似現時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模式,優點是包括引入優良醫療管理系統提高營運效率;給予居民更多就醫選擇;精簡架構、提高人力資源靈活性,以及無須受制於政府採購和其他規則,但政府需要設立新架構監管合作方的運作及成效,而澳門能提供相關醫療專業技能的合作方不多。至於另外三種模式,分別是由政府營運和管理;將公營機構營運和管理企業化;以及公私合營,但採用私營公司模式管治。

 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梁卓偉表示,公私合營模式最適合新離島醫院的營運方案,亦可望提高澳門特區醫療水平和效率。另外,研究團隊同時建議本澳特區政府制定「臨床服務計劃」,為各間醫院訂定策略營運方向,而離島醫療綜合體合作夥伴需要專業、充足經驗、具良好管理能力;成立年度規劃機制,規劃合作夥伴每個財政年度撥款,同時建議透過協議明確與離島醫療綜合體合作夥伴雙方責任,並需監察協議履行情況,明確如何處理協議期間的變化和支付方式等。

 羅奕龍又表示,當局正積極分析港大的研究結果和建議,尋求能發揮離島醫療綜合體最大效用方式,期望各界共同參與討論及發表意見。

 衛生局研究暨策劃室主任黃靜波介紹,離島醫療綜合體規劃於明年(二零二二年)落成、二零二三年分階段啟用,總建築面積四十二萬平方米,即約為衛生局各設施面積總和的兩倍,設有綜合醫院、輔助設施大樓,中央化驗大樓、綜合服務大樓、員工宿舍大樓、護理學院及康復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