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會工作局局長韓衛七月二十七日回覆議員蘇嘉豪七月二日書面質詢,全文如下:
「特區政府重視和認同家庭照顧者在照顧家庭成員,尤其是長者和殘疾人士的照顧者所承擔的角色與作出的貢獻。正如世界上其他大多數國家或地區—樣,特區政府—直分從間接和直接的兩個層面,為有需要的照顧者提供支援。
首先,在間接支援上,特區政府為被照顧者提供經濟補貼和各類服務,從而減輕照顧者的生活及照顧壓力,透過敬老金、養老金、殘疾津貼和殘疾金等,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現金津貼,並為貧困及近貧家庭提供援助金和社會融和計劃補助,以及購置輔具的津貼。此外,社會工作局透過設施讓與、技術輔助及財政資助,與民間機構合作,為有需要的長者和殘疾人士提供多元化的服務,包括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早療服務、融合及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小班和特殊教育班學生免費早午膳、上下課接載與課餘和假日支援服務、家居照顧、平安通服務、日間護理、展能服務、職業康復、就業補助、住宿服務、輔具借用、上落樓梯服務、復康巴士、愛心護送及免費乘坐公共巴士等服務。
在直接支援方面,特區政府為照顧者提供經濟補貼和各類服務,除在二零二零年底開展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外,社會工作局透過與民間機構合作,為有需要的家庭照顧者提供個人輔導、情緒舒緩、日間暫托、院舍暫住、培訓課程、同輩互助及社交康樂等服務。
從上述內容可知,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只是特區政府在照顧者支援政策方面其中的一項措施。值得再次強調的是,如何有效利用資源支持最有需要的居民,以及保障政策的可延續性發展,是特區政府慎重考慮的基本原則。為此,特區政府借鑑了世界上其他大部份實施照顧者津貼政策的國家及地區的做法,在先導計劃之中引入經濟審查措施,以低收入家庭作為核心對象,並以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包括未滿四歲智力殘疾程度不分級的幼兒),和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兩類需要家人提供密切照顧的人士作試行。符合兩類試行對象資格條件的群體並沒有排除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和雙老家庭等。
自政策推出以來並沒有申請者提出異議。另一方面,社會工作局將持續從前線工作、議員質詢與大眾傳媒等渠道廣泛收集對納入先導計劃群體類型的意見和建議,作為政策發展的參考。
有關在二零二零年底設立的南區照顧者支援服務中心方面,截至本年五月,共為約二百七十名服務使用者提供到戶式的照顧、護理和康復服務,中心亦正逐步開展對照顧者的支援工作,包括舉辦培訓課程、實地指導照顧方法,以及提供社區資源訊息等。有關工作目前處於開始階段,未來將會因應需要予以擴展。社會工作局亦將聯同其他相關的民間機構,透過個案接觸和社區宣傳等方式,持續向照顧者及市民大眾推廣包括暫托、暫宿和其他照顧者支援服務的訊息,以便照顧者在需要時可以善用有關資源。
社會工作局將按既定的安排,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結束後,透過先導計劃的實際經驗,包括審批個案的具體情況、評估工具的適用安排、經濟審查的標準訂定,以及照顧行為的實際內容等,對有關計劃進行檢討。總體而言,檢討的重點在評估先導計劃的政策目標與操作安排的實踐,研究津貼在整個照顧者支援工作中的定位與作用,以為未來的發展訂定政策方向。
最後,特區政府感謝蘇嘉豪議員對相關事宜的關心和建議。」
蘇嘉豪書面質詢如下:
一、照顧者先導計劃其中設定了家團經濟狀況門檻,排除了不少非屬貧困但同有殷切實際需求的照顧者,被質疑將政策定位矮化為特定扶貧措施,與其他經濟援助政策分工不清。若只屬「貧窮照顧者津貼」,照顧者每月僅得二千一百七十五澳門元,為履行申領責任而又無法外出工作,依靠津貼根本不能餬口。請問當局:照顧者津貼政策的定位和性質為何;如何通過政策設計體現對照顧者的社會地位與貢獻的肯定?
二、政府稱由於照顧者先導計劃對象須具針對性,涵蓋範圍不能大,否則失卻先行先試意義,未能達到先導目的。然而,計劃推行至今獲審批照顧者數量極少,顯示設計太過保守,樣本甚至未足以支撐後續的成效檢討工作。請問當局:至今主要收到哪些被排除的照顧者類型群體提出異議?當局將以哪些工具和標準評判計劃成效,及早部署擴展至SEN兒童家庭、雙老照顧家庭等對象,避免無限期試行,甚或試行一年後便終止計劃?
三、現時獲審批照顧者全天候承受的責任和壓力,與領取津貼之微薄不成比例。請問當局:為了更好關顧照顧者的身心和經濟處境,容後會否研究細緻訂定照顧者的實際照顧內容、時段、是否可以外出工作等?針對康復住宿院舍、安老院舍、日間康復設施的暫宿或暫托服務使用率偏低,當局將如何向更多照顧者推廣這些喘息服務?同時,已於二零二零年底投運的南區照顧者支援服務中心展開照顧者服務的情況和成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