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七月廿五或之後到廈門者 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日宣佈,考慮到福建省廈門市疫情,衛生局根據第二/二00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0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早上十時起,所有在七月二十五日或之後曾經到過福建省廈門市(包括廈門高崎國際機場)的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十四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一、二、四、七、十二天接受最多五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