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法規完成討論 增訂民防職責及資料處理權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五/二00九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本年二月一日生效的第二五/二0二0號法律《修改第一/二00一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調整了警察總局的民防職責,並因應資訊科技的發展,增訂了涉及資料處理的職權,為配合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區政府修訂第五/二00九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法規的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重組組織架構。警察總局將增設「民防研究策劃及行動協調廳」,其下設「民防規劃事務處」及「民防應急行動協調處」,負責履行民防方面的相關職責。

 另外,將「電腦及資訊科技處」升格為「電腦及資訊科技廳」,以履行警察總局在民防範疇的新職責,以及配合資訊科技發展的需求,落實智慧警務的施政方針。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