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援署指「爆眼女」是在上訴得值才獲法援 林鄭:無理指控會令公義不能顯

 【香港中通社六月二日電】(記者劉俊杰)就香港「爆眼女」獲法律援助一事,香港特區政府法律援助署署長鄺寶昌二日表示,署方最初是拒絕其法援申請,但後來因「爆眼女」上訴得直才獲批准法援。

 二0一九年香港「修例風波」中,一名在活動現場的女子聲稱遭警方執法導致其眼球爆裂,但拒絕公開情況,傷勢成謎。近日有媒體報道她早於二0二0年離港前往台灣。該「爆眼女」的上訴官司,正是由法律援助署批出法援,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打官司。

 事件引發社會熱議,香港工會聯合會多名成員六月一日到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報案,要求徹查法援署是否涉及濫批法援。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二日於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不滿「爆眼女」能申請法援,利用司法覆核挑戰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進行調查,更能自選資深大律師,質疑法援制度出現問題。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指,任何制度都需要與時並進,香港法援制度並非盡善盡美,有需要定期檢視法援制度,包括行政、分配案件及選取律師等細節。

 鄺寶昌當天於法援署五十周年巡迴展覽暨開幕典禮後會見傳媒時解釋,「爆眼女」於二0二0年一月申請法援,署方於二月拒絕其申請,並通知法院及案件的所有訴訟人,後來「爆眼女」上訴得直,署方九月才按程序批出法援,強調是依法辦事。

 【香港中通社六月二日電】(記者劉俊杰)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二日表示,法律援助是維護香港法治的重要一環,任何無理據的指控只會削弱特區政府法律援助署(法援署)的公信力,從而令公義不能彰顯。

 當日下午,法援署舉行五十周年巡迴展覽暨開幕典禮。林鄭月娥致辭時表示,近年香港社會受到不同事件影響而變得泛政治化,對事物的看法往往是政治立場先行。司法制度以至法援制度無可避免受到一定衝擊,不少人會就法院裁決或法援署提供法援的決定提出質疑甚至批評,更有少數人會作出人身攻擊。

 林鄭月娥強調,社會人士就法援制度及法援署提出的意見,必須建基於事實,並且充份理解法律援助是維護香港法治的重要一環,而法援署亦必須依據有關法律一視同仁地處理申請個案;任何無理據的指控只會削弱法援署的公信力,從而令公義不能彰顯,亦難以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制要求。

 她指出,香港重視開放、多元,任何人都可以持不同意見,而法援署作為公營部門,亦應接受社會監察,對批評持開放態度。每個機構均須與時並進,樂於聽取意見採取完善措施,以更好達致其既定目標,相信法援署亦不會例外。

 出席是次開幕典禮的其他主禮嘉賓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及法援署署長鄺寶昌。鄺寶昌介紹,法援署二0二0年處理逾一點一萬宗民事法援申請,以及逾三千五百宗刑事法援申請;法援署從一九七0年成立至今協助逾四十四萬人尋求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