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農曆三月二十九日)的黃花崗起義中,革命黨人死難甚多。清廷兩廣總督張鳴歧為殺一儆百,將烈士遺體肢解了拋擲在街道上,直到四天以後,方才准許廣州的幾家善堂收殮。
未暴露身分的同盟會會員潘達微,以《平民報》訪員的身分,招請仵工加給酒錢,將烈士遺體逐一整合,共計收殮得七十二具,抬往紅花崗安葬。旋即將紅花崗改名為「黃花崗」,喻烈士之風骨如傲首挺立北風中的黃花(即菊花),史稱「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
辛亥革命勝利後,廣東軍政府的兩任都督胡漢民、陳炯明,曾先後修葺過七十二烈士墓,卻都因戰亂而草草了事。一九一七年孫中山先生組建廣州護法軍政府後,採納了駐粵滇軍第四師師長方聲濤的提議,再次重修了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參議院議長林森還募集經費,建造碑亭及記功坊,計劃將烈士的姓名、籍貫、事略鐫刻墓石,使永垂後世。
可是遇到了一個難題,那就是:起義前出於保密的考慮,以防清廷株連家小,同志間各自不相告問,所以不能知道全部烈士的資訊,如姓名、籍貫、年齡、事蹟等。
據此林森下令,由廣州起義中未死之同盟會會員胡毅、何克夫、吳永珊、徐維揚等組成審查委員會,詳細尋覓調查,結果查得了五十六人確切資料,於一九一九年冬由汪精衛寫在石碑上,再由鄒魯書寫了碑記(其中三名無出生地者),另十六名尚未查到者暫留空缺,以待將來查實後補上。
三年後的一九二二年春,查到了另十六名烈士的姓名、籍貫、事蹟,一一補記於碑,這樣就滿了七十二之數。對此,成書於一九三零年的《武昌革命真史》中有載:
七十二列士既葬黃花崗之八年,閩侯林森等修其墓,復與三月二十九日之役死者審求烈士姓名里乘,得五十六人。番禺汪兆銘書而勒諸石,大埔鄒魯為之紀其事。越三載,民國十一年春,續得十六人補志之,於是而七十二人者以備。民國十二年九月番禺胡漢民書。
如今墓旁樹有「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碑」以及「補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廣州革命烈士碑」,指的就是前後兩次調查得五十六名烈士和十六名烈士情事經過。
據說到了一九三二年,又查到了黃花崗起義烈士十四名,還有說此次起義犧牲者多達百人以上,但習慣上仍稱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陵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