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方藉活動加深學生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0校參加憲法和基本法演講賽

 【特訊】為持續向青少年推廣《憲法》和《基本法》,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法務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和市政署聯合主辦的「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二十八周年之我與《憲法》和《基本法》演講比賽」決賽已於昨日在聖保祿學校禮堂舉行。

 當天出席的嘉賓包括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龔志明、法務局副局長梁葆瑩、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林紹源、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常務理事蔡志龍、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育與青年工作部綜合處處長鄔將、各教育團體代表、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學校代表及出席支持選手的同學和青年朋友。評判由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常務理事蔡志龍、澳門日報助理總編輯黃楚慧、澳門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協會理事長黃嘉淇、教青局德育中心主任陳藝康、法務局林強俊、澳門我是演講家協會監事長湯耐冬及澳門傳播學會會長李卉茵擔任。

 是次演講比賽先由學校以「《憲法》及《基本法》與個人、家庭、學校及社會」為主題在校內進行寫作活動,超過三千四百名中學生參加,其中有二十間學校從中派出共一百一十三名學生進入演講比賽的團隊賽。演講比賽採取先培訓後競賽的方式進行,主辦單位向選手們提供線上及線下形式的培訓,當中包括法律講座、演講技巧及內容訓練和培訓視頻。團隊賽採用命題演講形式進行,經過一輪比賽,由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奪得優秀團隊金獎、澳門坊眾學校奪得優秀團隊銀獎、培正中學奪得優秀團隊銅獎,另外獲得優秀團隊獎分別有︰鏡平學校、陳瑞祺永援中學、澳門浸信中學、粵華中學、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培華中學、同善堂中學、東南學校和濠江中學。

 隨後各優秀團隊獎得獎隊伍各派出隊內一名代表出戰個人決賽,於決賽日十二名選手將自身與《憲法》和《基本法》的故事,用豐富多樣的演講風格表達出來,從中反映對《憲法》和《基本法》的透徹理解。賽後評判對各選手的表現提出的點評精闢到位,選手們獲益良多。最終由鏡平學校曹梓樂奪得冠軍、澳門坊眾學校李紫葶獲得亞軍、培正中學梁正朗及培華中學歐梓結分別獲得季軍和殿軍;而「最佳內容獎」及「最佳演繹獎」殊榮皆由鏡平學校曹梓樂奪得,而澳門浸信中學李梓銘、同善堂中學梁彥、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蔡芊月和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徐甄尉獲一等獎,粵華中學劉智杰、陳瑞祺永援中學戚曉桐、濠江中學歐陽咏詩和東南學校周詩雅獲二等獎。

 教青局一直重視向青年及學生推廣正確認識《憲法》、《基本法》及相關本地法律的工作,透過組織豐富多樣的法律推廣活動,提升青年及學生對國家及本地法律的學習興趣,增強法治觀念,加深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以及了解相關法律的實施對促進澳門社會繁榮穩定的重要作用。

 個人決賽的內容將在四月十七日及二十四日下午三時至五時於澳門電台「澳門青年」節目時段內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