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吳國昌表示:特區政府公佈將於今年五月推行的抗疫消費優惠,限定完全採用移動支付模式及三倍核銷的模式。陸續有市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質疑政府突然不再採用已行之有效的消費卡模式而採用先消費後三倍核銷模式是過於複雜及包藏負面效果;亦有不樂意以手機移動支付消費的居民質疑強制使用移動支付令部份市民感不便,變相被迫改變生活習慣。當下不少市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要求政府考慮以每名市民不少於五千元消費卡模式抗疫消費優惠取代三倍核銷的模式消費優惠。客觀分析,去年特區政府以三十六億元推行每名市民五千元的消費卡,以此財政資源分配比例,政府公佈打算用於三倍核銷模式消費優惠的五十億元財政資源其實足以轉而提供每名市民七千元消費卡;提出每名市民不少於五千元消費卡模式,應當不是過份的要求。
為此,他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有否關注,市民確實憂慮三倍核銷模式消費優惠計劃包藏的嚴重負面效果包括以槓桿作用激起過度消費產生過度推高物價的效果,以及令消費能力薄弱的基層處於相對不利地位的不公平及造成社會分化的嚴重後果(由於三倍核銷模式消費優惠計劃不是以個人為單位,而是以移動支付平台實名登記戶為單位,以致有極端情況下,一個有足夠資源並意圖享盡優惠者,可以同時動用金融管理局聚易用已確認為八個移動支付平台全作實名登記盡取優惠券每月四千八百元;反之,消費能力有限及不能盡用所有移動支付平台者所獲優惠則微不足道,不僅在實利層面吃虧,且甚至在互相比較中被歧視)?
二、特區政府聲稱已有約十六萬個移動支付實名登記戶,但由於一個人可以同時在眾多移動支付平台實名登記,這數字不代表多數澳門居民樂意實名登記使用移動支付。特區政府可否說出有多少澳門居民沒有實名登記使用移動支付?有否關注,有部份不樂意以手機移動支付消費的市民對於政府限定完全採用移動支付模式操作消費優惠措施憂慮被迫改變生活習慣或被歧視為低端人口?
三、特區政府是否承認,過去推行的消費卡模式抗疫消費優惠,已證實一定程度上達到幫助市民及促消費的效果?現在可否及時檢討,以每名市民不少於五千元消費卡模式抗疫消費優惠取代三倍核銷的模式消費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