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女乘客墜車亡」涉事司機被批捕

 【中新社長沙三月三日電】(記者傅煜)三月三日,長沙「貨拉拉女乘客墜車死亡」事件涉事司機周某春被檢方批捕,當地警方同時還原了案件經過。據調查,事發前車內未發現打鬥痕跡,車輛未現大幅度搖擺、頻繁變道等行駛軌跡異常情況。

 二月六日晚,二十三歲的女性受害人車某某通過貨拉拉網約車搬家,在跟車搬家途中跳車,後醫治無效身亡。警方表示,由於涉案車輛內未安裝音視頻監控設備,現場附近靠涉案車輛副駕駛室一側無視頻監控,且當晚過往人車稀少,給調查取證帶來較大難度。

 為查明事實,專案組經現場勘查、偵查實驗、法醫檢驗、視頻偵查、電子物證勘驗、嫌疑人審訊、對當事人進行心理分析等,還原了案件經過。

 二月六日十五時許,涉事司機周某春通過手機APP貨拉拉平台接到車某某的搬家訂單,區間為長沙岳麓區一小區至某公寓,總費用五十一元人民幣,其中車某某支付三十九元,平台補貼十二元。

 當日二十時三十八分,周某春駕車抵達出發地見到車某某,詢問其是否需要付費搬運服務被拒。車某某先後十五次從一樓夾層將生活用品等搬上車,期間被周某春多次催促快點搬完出發,並告知按貨拉拉規定,司機等待超過四十分鐘將額外收費。車某某未予理會。

 二十一時十四分,駕車出發時,周某春又詢問坐在副駕駛位的車某某抵達後是否需要卸車搬運服務,再次遭拒。途中,周某春為節省時間並提前通過貨拉拉APP搶接下一單業務,更改了行車路線。

 二十一時二十九分許,車輛行至一路口時,車某某兩次提出車輛偏航,周某春先未搭理,後用惡劣口氣表露對車某某的不滿;車輛行至另一路口時,車某某又兩次提出車輛偏航,並要求停車,周某春未予理睬。

 發現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並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後,周某春未採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未緊急停車,僅輕點刹車減速並打開車輛雙閃燈。車某某從車窗墜車後,周某春停車查看發現其躺在地上,頭部出血。後撥打急救電話並報警。

 警方表示,經法醫學檢驗,受害人衣褲未發現撕扯破解開線痕跡,體表未發現搏鬥抵抗傷,衣褲、指甲均未檢驗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頭部與地面碰撞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特徵。

 針對偏航問題,據周某春供述、專案組多次實驗發現,相較貨拉拉APP導航路線,偏航路線可節省四分鐘左右。

 二月二十三日,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