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認政府應藉今年研製城市總規劃 促落實建設合理置業階梯

 【特訊】立法議員吳國昌指出,行政長官公開承諾要建構合理的置業階梯,當中包括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階層澳人限購房屋、長者公寓以及私人樓宇,其中私人樓宇須由自由市場供求決定,但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階層澳人限購房屋、長者公寓均須由政府規劃土地資源供應。現屆特區政府一再強調由於有填海新城土地以及八十多幅收回閒置地,已經有足夠資源去實現合理的置業階梯,而總體城市規劃正在研製中。特區政府過去回答書面質詢曾經承諾將來會妥善運用收回土地配合澳門總體規則及公共房屋政策等作出適當規劃利用。特區政府依照施政方針今年著手研製總體城市規劃的工作中,應當及時落實相關承諾,作出具體安排。他促請特區政府及早在城市規劃土地供應層面配合落實建設合理的置業楷梯。

 為此,他提出下列質詢:

 「一、特區政府是否同意,在現正研製的總體城市規劃中設定土地資源配合行政長官承諾的澳人置業階梯政策,為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階層澳人限購房屋、長者公寓等預留用地?

 二、特區政府研製總體城市規劃的工作中可否及早研定利用較大面積的已收回土地(例如路環蝴蝶谷大馬路及業興大馬路旁總面積共十五點六萬平方米已收回土地)以及填海新城兩萬八公屋儲備土地之外的各區住宅地作為承接現階梯公屋建設(包括填海新城A區兩萬八千公屋及偉龍馬路公屋)的進一步公屋開發土地儲備,確保有足夠規模的土地儲備持續建設提供為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階層澳人限購房屋?

 三、特區政府在研製總體城市規劃的工作中可否及早研定在舊區收回閒置當中預計有適當居住環境的地段,作為為長者公寓等小規模公屋建設的土地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