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滬高東鎮入境者 取銷醫觀及健管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上海巿的疫情變化,根據第二/二零零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零時起,取消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上海市浦東新區高東鎮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十四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十四天自我健康管理:
河北省:石家莊全市;
黑龍江省:綏化市;
吉林省:通化市。
【又訊】由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八時至十六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查詢熱線共接獲九十一宗查詢。
當中,0宗電話查詢並不涉及疫情。關於疫情的九十一宗查詢,已即時轉線至相關部門代表跟進,情況如下:
衛生局九十一宗(涉及:查詢關於疫苗;查詢關於隔離;查詢關於核酸檢測;查詢關於健康碼;查詢其他。);
治安警察局0宗;海關0宗;經濟及科技發展局0宗;旅遊局0宗;教育及青年發展局0宗;海事及水務局0宗;博彩監察協調局0宗;勞工局0宗;財政局0宗;民航局0宗;交通事務局0宗;市政署0宗;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0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