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指修訂入境條例不影響港人出入境自由 修訂只針對入境無涉及離境

 【香港中通社二月十八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入境條例修訂草案》,賦權入境處處長可指示某乘客或機組人員不可以登機。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十八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修訂草案只針對入境情況,並無涉及離境問題,強調港人的旅行及出入境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

 區志光表示,賦權條例目的是避免有入境者濫用香港免遣返聲請機制,故修例是針對入境者,而非離境人士。他強調港人的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

 區志光指出,香港多年來面對有人嚴重濫用免遣返聲請的問題,花了六十億至七十億港元處理個案,但超過百分之九十九聲請,最終都被視為無理據而遭拒絕。他認為,如果乘客未登機,有關方面已經賦權入境處拒絕有關人士來港,就能有效堵截有關情況,亦會更便利航空公司。

 區志光表示,草案稍後會展開諮詢,並就新設的電腦系統等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和出標書,因此有足夠機會再向立法會解釋修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