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銷吉冀部份地區來澳須醫觀措施 協調中心昨接94宗查詢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吉林省及河北省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2月11日零時起,取銷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或松原經濟技術開發區、河北省邢台市隆堯縣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河北省:石家莊全市,邢台市之南宮市,保定市定州市西城區龐白土新民居北區;

 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街道;

 黑龍江省:綏化市,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哈爾濱市的香坊區、道裡區、道外區、利民開發區、呼蘭區、南崗區;

 吉林省:通化市,長春市的公主嶺市范家屯鎮。

 上海市:黃浦區外灘街道轄區(包括昭通路居民區)、南京東路街道轄區(包括貴西小區和中福世福匯大酒店),寶山區友誼路街道轄區。

 又,由本月10日八時至十六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查詢熱線共接獲94宗查詢。

 當中,0宗電話查詢並不涉及疫情。關於疫情的94宗查詢,已即時轉線至相關部門代表跟進,情況如下:

 衛生局94宗(涉及:查詢關於疫苗查詢;查詢關於隔離;查詢關於核酸檢測;查詢關於健康碼;查詢其他。);

 治安警察局0宗;

 海關0宗;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0宗;

 旅遊局0宗;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0宗;

 海事及水務局0宗;

 博彩監察協調局0宗;

 勞工局0宗;

 財政局0宗;

 民航局0宗;

 交通事務局0宗;

 市政署0宗;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