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漢腰纏卅六部手機入境被截獲 海關揭八宗攜超額貨幣出境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本月二十二日,拱北海關所屬橫琴海關在橫琴口岸連續查獲八宗旅客超額攜帶貨幣出境案件。

 二十二日十六時,內地旅客許某等一行三人經該口岸出境。現場關員察覺其神色有異,遂將其截查。經進一步檢查,三人分別攜帶港幣十萬、十點七萬、十二萬元,此後,關員又陸續查獲五名內地旅客攜帶超額貨幣出境,八名旅客共計攜帶港幣七十五點七萬元,目前上述案件均已按海關相關規定作進一步處理。

 拱北海關提醒,根據國家規定,貨幣現鈔屬於限制進出境物品。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時,海關憑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記錄驗放。如果沒有入境申報記錄,十五天內首次出境旅客可攜帶等值不超過五千美元外幣現鈔,超出限額須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並向海關書面申報;十五天內第二次及以上、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別可攜帶等值不超過一千和五百美元外幣現鈔,超出限額的海關不予放行。

 另據了解,本月二十三日,拱北海關所屬橫琴海關在橫琴口岸查獲一宗旅客綁藏三十六台iPhone手機進境案件。

 當日零時左右,澳門男子梁某經橫琴口岸「無申報通道」進境,經過海關查驗台時,海關工作人員發現其外套異常鼓起,隨後將其截查問詢。男子神色慌亂,關員對其進行進一步檢查後,發現梁某的腰腹部綁藏有多台iPhone手機,共計三十六台。目前,該案件已按相關規定做進一步處理。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同時應向海關申報,辦理相關手續。對以人身藏匿、物品夾藏等方式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行為的,海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