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在拉薩發佈

 ◎ 一月二十四日,《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在拉薩發佈。條例指出,以「五個高地」為依託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即明確建設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戰略地、國家綠色發展試驗地、國家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示範地、國家自然保護樣板地、國家生態富民先行地。條例將於二0二一年五月一日施行。圖為西藏薩普冰川(資料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