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二0二0-二0二五年)》。規劃指出,到二0三五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份保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規劃一點五萬餘字,包括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奮力建設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國;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建設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建設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深入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設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切實加強對立法、執法、司法工作的監督;建設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築牢法治中國建設的堅實後盾;建設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定不移推進依規治黨;緊緊圍繞新時代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加強黨對法治中國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充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等九個部份。
對於總體目標,規劃指出,建設法治中國,應當實現法律規範科學完備統一,執法司法公正高效權威,權力運行受到有效制約監督,人民合法權益得到充份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確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全面建成。
規劃指出,到二0二五年,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完備,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司法權運行機制更加科學有效,法治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黨內法規體系更加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初步形成。到二0三五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份保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