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法案通過 涉減少正常授課時間等五點

 【專訪】立法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十一月一日第六七/九九/M號法令、及其核准的《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法案。主要涉及五點;一、減少教師的正常授課時間、二、明確非授課時間的工作、三、工作表現評核、四、完善教師缺勤、求診和隨診制度、五、休學假期。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昨列席立法會引介法案時表示,今次修改主要內容如下;

 一、減少教師的正常授課時間

 按照教育階段及類別,適當下調公立學校中學、小學、幼兒教育及特殊教育教師的授課節數,讓教師釋出更多時間,關顧有需要的學生,以及參與學校的教育與教學活動計劃,從而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二、明確非授課時間的工作;

 尤其包括進行個人工作、考試或等同考試的工作、評核學生的會議、學校整體活動及為學校而進行的工作的時間。

 三、工作表現評核;

 在原有規範教師工作表現評核的章節中,增加有關適用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的部份規定,以能進一步完善建構公立學校教師評核,教師工作表現評核的方法、適用範圍和評核程序,則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

 四、完善教師缺勤、求診和隨診制度;對公立學校教師現行的缺勤、求診及隨診制度作修訂。

 五、休學假期;

 現行制度的休學假期只適用於編制內,即俗稱「實位」的教師,建議擴展適用至以合同方式任用的教師,並規定申請條件、審批程序,以及審批的考慮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