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遭查獲醉酒駕駛 其一被判處兩個月徒刑

 【專訪】治安警一連兩日分別在氹仔盧伯德圓形地隧道口及東亞運大馬路,截查了兩名涉醉酒駕駛電單車和輕型汽車的男子;以相關罪名將二人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案件發生在本月九日,一名本澳男子駕駛電單車至氹仔盧伯德圓形地隧道口,駕車男子未有按交通警員指示停下,駛進禁止通行之車道。警員將其截停,發現他身帶酒氣,經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五克/升,涉嫌觸犯「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

 涉案人四十多歲,本澳居民,承認駕車前曾飲用酒精飲料;經初級法院裁定,判處兩個月徒刑,暫緩執行一年三個月,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

 另案發生在本月十日,交通警員於東亞運大馬路進行測速行動,期間一輛輕型汽車在截查地點前停下,警員見狀上前了解,發現車內男司機身帶酒氣,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二一克/升,屬醉酒駕駛。

 涉案駕車男子三十多歲,本澳居民,承認飲用酒精飲料後駕車,警方以涉嫌觸犯「醉酒駕駛或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