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少僱主反映外傭市場再現「博炒」亂象 黃潔貞冀各方對僱主多予協助

 【特訊】《修改第二十一/二00九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將於十月五日起正式生效。按新法規定僱主新聘請的外傭需要離境後,再持入境憑證入境,才可辦理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下稱:藍卡)。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指法律生效在即,但現時世界各地仍在疫情期間,不同國家及地區推出了相應的出入境政策,人員流動往來需遵守特定規則或受到限制。不少家傭僱主反映大多數身處於國外而有意來澳工作的外傭,在這段時間無法前往本澳,令本澳的外傭及外僱人員供應十分緊張。

 黃潔貞指出立法的原意是為了避免旅客搵工,若能配合加強外傭職業技能及操守的規範,對改善本澳外傭市場一直存在的亂象,有積極意義。但不少僱主反映指部份外傭趕在新法生效前設法惡意跳槽及換僱主;加上疫情期間,外傭市場人資不足情況下,令外傭市場再出現「博炒」、「扭計」及惡意不遵守合約精神等亂象,對僱主造成困擾。她期望職介所、勞工局及出入境部門可以互相溝通,在各地出入境限制放寬前,多給予協助,避免法律生效後對外傭僱主帶來其他負面影響。

 此外,本澳外傭市場的亂象不斷,黃潔貞認為與多項相關法律同時存在不足所致,若要較有效地作出應對,政府需要持續檢視及修訂「聘用外地僱員法」以規範家傭;更要運用好剛修訂完成的「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更好地協助僱主聘用及管理家傭,穩定家傭市場。她稱有報道指鄰近地區政府收到主要外傭輸出國的通知,未來該些國家的家傭護照、無犯罪紀錄證明、當地社會保障供款、培訓及前往當地的費用,將規定由僱主負擔,更有消息指其他外傭輸出國很大機會仿傚。她擔心會進一步刺激外傭市場,促請本澳政府盡快與相關國家進行溝通,並通盤考慮本澳相關規範應如何處理,並與職介所充份溝通相互配合。另外,隨著內地家傭地區開放及增加配額,她建議國內職介公司可多與內地省市溝通,在內地招聘及培訓更多的內地家傭,讓本澳僱主可以多個選擇,增加配對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