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人員」法案明年十月一日生效 十五類醫療人員納入規範

 【專訪】被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後討論近兩年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案,昨經大會討論近五個小時後,該法案最終獲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法案並將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在細則性討論時,就法案建議將十五類醫療人員納入規範,引起多名議員關注到不被納入法案內的醫療人員的規範及其未來的專業發展。

 列席立法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未被納入法案內的醫療人員,並不代表其醫療手段不具價值,是次納入的專業是以其醫療風險,或者執業人數作考慮。例如視光師執業人數雖多,但風險低,所以沒有納入法案內的迫切性,有關分類亦是參考國際或鄰近地區的做法。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稱,非用藥也是醫療人員,例如物理治療是以手法治療,同樣具有風險,不單止用藥治療才有風險。但坊間以「治療」去標榜誤導市民的一些非醫療性質的職業,當局會研究監管。

 對於未納入法案規範的醫療人員,建議將部份人員納入「專業登記技術人員制度」加以監管。李展潤認為,「專業登記技術人員制度」暫時未開始,當完成註冊制度後,會參考其它國家進行登記制度。

 同樣備受議員關注的醫專會的組成問題。歐陽瑜表示,不排除任何一種方法,會徵詢專業團體的意見,強調醫專會成員必須是醫療人員,這一點非常重要,包括資格認可等。

 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負責人梁佩珊補充稱,團體如何推派出專業名單,政府沒有限制,數量多少也沒有限制,推派的成員不一定是團體內德高望重,但需具備一定水平、道德操守及專業性、社會經驗等,當局會去檢視篩選。

 梁佩珊又表示,國際上對於規管的醫療人員都有不同情況,澳門有十五類已是相當不錯。對於該法律不納入的行業,當局會巡查跟進並與司警聯合打擊部份有逾越法律要求的職業行為。不排除將來因應行業發展趨勢,如人數增多、風險上升而決定納入註冊制度。

 就法案建議將十五類醫療人員納入規範內,包括有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和藥房技術助理。

 在細則性討論時,由頭帶到尾不斷對條文及醫護界情況提問題、來自醫護界的議員陳亦立在作表決聲明時表示,《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經過數年的起草和諮詢,再經立法會用了接近兩年的時間審議,終於經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獲得通過,這是一項既艱巨又慢長的工作,而緊接下來與本法有關八個行政法規的制定以及本地數千名已執業醫療人員的順利過渡,仍然是會考驗相關部門的行政、部門統籌以及執行能力。

 他又稱,醫務界同仁務必遵守新定的法律法規,而行政部門更需要加強法律的宣傳和推廣工作。政府更應該重視跨部門的合作,準確統計現時十五類醫療人員短、中、長期的人力資源需求,及時提醒高中學生認真選擇大學修讀科目,因「目前畢業生正式工作也是一萬或者一萬多一點,就整個醫療行業來說,包括正式診所的醫生收入可能也只是數千元」。由於這一行的行頭好窄,入行後好難再轉向其他行業發展,請年輕人三思!

 陳亦立又希望社文司歐陽瑜關注本澳部份高等教育機構在培養醫療專業人員方面停滯不前的局面,二十年來幾間高校都只能培養藥房技術助理和心理輔導員,完全無能力培養出一個本地的藥劑師或心理治療師,今次法案第二十六條「有限度執照」確實為該等高校大開綠燈,為招聘課程所需的師資提供了法律的依據,期望相關院校能夠把握和珍惜這個機遇,造福澳門年輕的一代,為特區培養更多高端的人才。

 勞工界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及李振宇聯合表決聲明稱,法案有不少內容,包括醫療專業委員會的運作、專責委員會組成及運作;醫療人員的考核和實習安排;醫學專科及護理專科、相關的專科培訓程序的施行細則等等,這些屬於制度的核心內容,仍有待以補充性行政法規作規範;而有關專科醫生的過渡安排,亦是業界所關注的。期望當局能充份聆聽業界意見、凝聚共識、盡快出台。對不同範疇的普通或專科醫療人員,當局應提供足夠的培訓和實習名額,以促進本澳醫療人才隊伍的培養和發展;並盡快公佈有關錄取制度、修讀條件、評核的方案;為貫徹專業及學術自主,保障病人及公眾的利益,建議醫療專業委員會的組成應有一套完善推選機制,並吸納不同範疇、包括私營機構的醫療人員成為委員,提升委員會的認受性和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