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 今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特訊】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審議及表決通過《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法案。列席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法案修改司警各職級學歷要求,建議副督察學歷為副學士,督察須為合適的學士,督察長則須具備法學士學位。他稱,任何學科均有機會獲司警局錄取,但將優先考慮有助司警工作的學科,例如新科技等。

 法案並建議,調整原有刑事偵查人員職程,增設督察長和刑事偵查主任兩個新職級;提高刑事技術輔導員薪俸;行政長官豁免公佈司警人員的職級和理由,以及豁免公佈實習學員、實習督察、實習刑偵人員、高級法證技術實習員和法證技術實習員的培訓、實習和任用等。

 法案將於今年十月十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