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醉盗竊一地產店舖逾十萬元財物 一消防員被撤職處分

 【專訪】一名休班消防員,今年初疑借醉盜竊一地產店逾十萬元財物,早前被捕後,有關案件有新進展。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公佈,相關的內部紀律調查已完成,保安司司長批示對該消防員處以撤職處分。另外,案件刑事部份正排期候審。

 涉案的消防員,姓黃,二十七歲,二零一八年入職;其涉加重盜竊罪。

 案情指,司警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上,接獲馬濟時總督大馬路一地產店負責人報案,指其職員前一晚下班忘記鎖門,之後遭人爆竊,損失鑽石手鏈、現金及紅酒等財物,總值逾十萬元。經調查包括翻查案發店舖的閉路電視,發現涉案的黃某於當日凌晨約六時,獨自開門進入店舖,由地下辦公室一直搜掠至一樓,逗留近一小時後偷走兩袋物品離開。翌日下午,黃某致電該地產店打算完璧歸趙,並稱願意賠償。地產店負責人相約他同月二十七日到該店門外見面,黃某到場時被暗中埋伏的司警拘捕,於其身上起出近三萬元懷疑贓款。

 經盤問,黃某承認犯案,聲稱案發當日休班與友人在皇朝區消遣,醉酒步行至上址,見無鎖門及無人,於是入內偷走二萬九千多元現金後,再坐的士回下環街住所,其否認有偷鑽石手鍊及紅酒。黃某並聲稱,翌日醒來發覺身上有該筆現金,回想下發現自己曾進入該店偷竊,於是聯絡地產店。

 事發後,消防局隨即開立紀律程序,經保安司司長批示,今年三月七日開始對黃某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後,司法當局對其採取提供擔保及定期報到等強制措施。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近日在「警鐘長鳴」欄目公佈,消防局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本月十二日批示,對該黃某處以撤職處分。◇